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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迈出“数字自主”第一步

日期:2022-03-31 06:24:2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当地时间3月24日,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就《数字市场法案》达成协议。该法案瞄准“守门人”,即市值达到750亿欧元、年营业额达75亿欧元、每月拥有至少4500万用户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值得注意的是,谷歌母公司“字母表”、亚马逊、苹果、元宇宙平台公司和微软等美国科技巨头均在欧盟的“狙击”范围内,因此可能会被迫改变在欧盟国家的核心业务运行模式。

法案有望年内生效

《数字市场法案》被业界誉为“20年来欧盟监管科技企业的首次重大改革”。早在2020年12月,欧洲议会就通过了关于《数字市场法案》的提案,但当时欧盟内部对大型互联网企业——“守门人”的义务、范围和管理方式尚未达成一致。

现在,靴子终于落地。《数字市场法案》主要对“守门人”提出了7点要求,分别是:允许第三方在其平台内部进行服务;允许用户访问其数据;为广告商提供必要的信息与工具;允许用户在自身平台之外提供服务;禁止优先排名平台自身的服务;允许消费者与平台外的企业建立联系;允许用户卸载预安装软件。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欧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董一凡对本报表示,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就该法案达成临时协议,为该法案未来正式生效基本铺平了道路。

欧盟反垄断负责人玛格丽特·维斯塔格3月25日表示,《数字市场法案》预计将于10月投票通过后生效。

确保市场公平开放

欧盟工业部长蒂埃里·布雷顿在推特上表示,该协议将确保欧洲数字市场的公平和开放。

分析认为,近10年来,全球掀起以平台型企业为重要主体的数字经济发展浪潮,但也伴生出对平台企业滥用技术,实施算法合谋、自我优待、侵犯隐私等限制竞争或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担忧。而《数字市场法案》是欧盟在立法层面对数字经济规则的回应。

“《数字市场法案》和欧盟多年来在数字经济领域的规则治理雄心以及构建本土数字市场和数字产业竞争力的诉求密切相关。”董一凡认为,《数字市场法案》是长期以来规制欧盟之外数字巨头意愿的集中体现,也是欧盟提振数字经济乃至实现“数字主权”愿景的重要依托。

欧盟议员安德烈亚斯·施瓦布表示,这意味着,在漫长的反垄断调查中,政府当局的行动往往落后于大型科技公司的时期已结束。

允许重罚违规巨头

“由于欧盟是全球最大的单一市场,其规则制定对于跨国公司具有强大的‘布鲁塞尔效应’。此前,欧盟出台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等法规,已对全球数字企业产生重大影响。此次《数字市场法案》将使欧盟在隐私保护、反垄断等方面的理念,更广泛地影响全球数字经济治理规则,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多边数字经济治理框架。”董一凡说。

据此前报道,欧盟要求,大型科技公司企业只有在获得用户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可将个人数据用于有针对性的广告;要能允许用户自由选择浏览器、虚拟助手或搜索引擎等。而违反规定的公司将面临全球年营业额10%的罚款,多次违规的累计罚款上限可达20%,并可能面临收购禁令。

对此,科技巨头认为,欧盟《数字市场法案》将“粉碎创新”。元宇宙平台公司全球事务总裁尼克·克莱格警告称,新法律“有可能使产品的服务方式变得僵化,并阻碍推动技术进步的持续迭代和试验”。此前,美国科技巨头苹果和谷歌也对该法案提出反对意见。

董一凡分析,《数字市场法案》在违规处罚力度上非常严厉,并且是面向跨国公司全球营收进行罚款。这意味着,跨国公司一旦违规将承受巨大的经济成本。目前,美国的科技巨头强烈反对该法案,强调该法案阻扰了全球数字市场的自由和创新。但未来,更多的数字科技巨头更可能选择增强合规和加紧游说“两条腿走路”,应对相关变化和挑战。(记者 贾平凡)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2年03月31日   第 06 版)

责编:赵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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